首页    心理健康    抑郁自评量表(SDS)-基础版
SDS抑郁自评
抑郁自评量表(Self—Rating Depression Scale,SDS)由Zung编制于1965年。为美国教育卫生福利部推荐的用于精神药理学研究的量表之一。自评量表(Self-rating depression scale,SDS)含有20个项目,分为4级评分的自评量表,原型是W.K.Zung编制的抑郁量表(1965)。其特点是使用简便,并能相当直观地反映抑郁患者的主观感受及其在治疗中的变化。主要适用于具有抑郁症状的成年人,包括门诊及住院患者。只是对严重迟缓症状的抑郁,评定有困难。同时,SDS对于文化程度较低或智力水平稍差的人使用效果不佳。

应用介绍

 

SDS按症状出现频度评定,分4个等级:没有或很少时间,少部分时间,相当多时间,绝大部分或全部时间。若为正向评分题,依次评为粗分l、2、3、4。反向评分题,则评为4、3、2、1。 评定时间为过去一周内,把个题的得分相加为粗分,粗分乘以1.25,四舍五入取整数即得到标准分(T)。抑郁评定的领临界值为T=53,分值越高,抑郁倾向越明显。
中国常模:分界值为53分,53-62为轻度抑郁,63-72为中度抑郁,72分以上为重度抑郁。

 

注意事项

 

评定时间范围,强调评定的时间范围为过去一周。

评定结束时,工作人员应仔细检查一下自评结果,应提醒自评者不要漏评某一项目,也不要在相同一个项目里打两个钩(重复评定)。

如用以评估疗效,应在开始治疗或研究前让自评者评定一次,然后至少应在治疗后或研究结束时再让他自评一次,以便通过SDS总分变化来分析该自评者的症状变化情况。在治疗或研究期间评定,其时间间隔可由研究者自行安排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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